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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微电影发展助力行业文化引擎新风向
作者:新疆影视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7-01-08 13:29:12


资料图:《乐逗满屋》剧照

    恰逢“五四”青年节前后,《乐逗满屋》这部全部主创为新疆青年的青春时尚偶像微剧,上线仅5周,全网便突破近500万次的点播量,创下了新疆本土原创青春时尚偶像微剧对外传播的佳绩。更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说第一集的点播观众主要以新疆网民为主,那么从第二集开始的点播观众则多以北京、上海、广东等一线城市的网民为主。

    5月9日,记者就此新的文化现象采访了文学博士后、新疆大学人文学院影视艺术系主任王敏,听听她就微剧《乐逗满屋》的热播,谈谈对新疆文化建设与对外传播方面的认识。

    记者:短短几年,“微电影”为何迅速引起人们关注,它的发展有什么样的大背景?

    王敏: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了《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这份报告统计了中国网民的数量,截至2013年12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其中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网民数量达到5亿,年增长率为19.1%。

    我想,这份报告能帮助我们理解“微电影”为何在2010年以后迅速引起人们关注,它无疑是伴随中国网民数量的增加而日趋引起人们的重视。这一点,我在新疆首届微电影论坛的发言中也提到过,认为以网络为播出平台的微电影自身是一种“注意力资源”,它往往需要打造一个偶像明星,或者借助一个人民偶像,通过创意加工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来聚焦大众注意力。

    一般而言,作为“注意力资源”的微电影产品发展到最后,往往会发展为微电影系列剧,动不动拍百多集,这是由它的媒介属性决定的,它必须通过碎片化的信息刺激,不断地激发受众的关注度与注意力。比如开播第五周,全网点播量近500万次的新疆本土时尚偶像微剧《乐逗满屋》,它之所以采取10分钟时长,20集的集数设计,正是主创方从网络受众定位出发,基于符合微电影等新媒体艺术产品文化属性的思考,进行分集设计的结果。

    记者:您认为新疆发展微电影、网络微剧这一类“微文化”产品具有什么样的优势?

    王敏:从政策与社会语境层面上讲,2010年5月文化部研究制定了《文化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实施方案》从三方面着力支援新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繁荣。2011年以来,新疆文化产业开发加速。2012年2月,新疆又以“文化产业推动周”等形式,高调促进文化产业发展;2012年9月中国—新疆亚欧博览会期间,在乌鲁木齐成功举办了首届亚欧电影节;2013年5月,首届新疆微电影节活动启动;可以说,这些都是促进新疆微电影创作的政策语境、现实语境与社会语境。

    记者:2011年开始,国内媒体以及研究者开始对微电影进行高度关注。与内地相比,新疆的微电影创作一直未能浮出地表,这又是为什么呢?

    王敏:从微电影作品实践层面来看,2010年视频网站优酷推出了“11度青春”系列微电影,《老男孩》的“火”显露出微电影广阔的发展空间,“微电影”自此成为网络媒体中的高频词语。

    对比内地,2013年初,新疆达雅风尚文化传播公司出品了一部微电影《雷锋侠2:热血雷锋侠》,该片在网络热播,引起关注,点击率逾2000万,创造了新疆本土微电影创作对外传播的点播神话。2013年9月20日,新疆本土动画电影《热血雷锋侠》项目签约仪式在乌鲁木齐隆重举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疆达雅风尚传播有限公司和江西凯天动漫有限公司三方联合投资,计划2014年下半年全国上映,这也是迄今为止,据我们调查显示新疆本土主创、政府参与、地方传播公司投资打造的第一部上院线的动漫电影。

    事实上,乌鲁木齐在新疆广电局登记在案的影视传播公司有50多家(截至2011年),他们都有非常好的创意与想法,若能做好目标受众定位,有效结合新疆本土的文化资源,微电影创作的空间其实非常大。

    记者:2013年5月,首届新疆微电影节启动,作为一个筛选、推介与传播的文化平台,海选了一系列“新疆故事”的微电影作品,您认为除了这一类活动要多多举办外,我们还需要做什么?

    王敏:新疆的微电影文化生态普遍缺乏能够建立作品与市场联系的“推手”,即文化商人或者作品平台,文化产品的产业链尚不完全,而这在内地一线城市早已不是问题。对新疆而言,的确需要更多的企业、机构能够帮助作者在作品与市场之间建立联系。就此而言,以《乐逗满屋》为例,我以为该剧的诞生,不仅是政策语境、社会语境与现实语境综合作用下对新疆文艺生产现实的客观要求,也是自觉探讨新媒体如何在现代文化引领过程中发挥新疆文化资源优势的一种本土实践尝试。《乐逗满屋》的主创在其中所承担的市场风险、付出的文化努力以及网络点播回报值得我们肯定。

    现实情况是,我们在新疆新媒体艺术方面的政府投资有限,本地企业该如何参与到新媒体艺术传播新疆人形象的形象工程建设中?高校、政府、企业在新媒体艺术创作面向市场的产业链中该如何发挥各自的功能?针对这些微电影文艺创作的现实问题,我们尚缺乏相应的政策、经费、平台与沟通渠道。比如,我们能否由政府牵头,在高校长期设立植入新疆元素的“剧本扶持计划”,进而带动青年学生讲述新疆故事的剧本创作热情?在新媒体传播新疆人形象的工作中,打造青年人的梯队力量?这些都是摆在新疆微电影等新媒体艺术方面迫切而现实的问题。

    从我们专业的工作来讲,我们新疆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校院领导的支持下,与新疆达雅风尚文化传播公司建立的产学研合作基地致力于影视作品产业链建构的尝试,但仍然缺乏政府层面的政策与经费支持,也缺少更多社会力量的加入。我们希望能有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新疆文化对外宣传的产品设计中来。

    记者:新媒体艺术的兴起,对于新疆文化建设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您在您的文章中也多次呼吁,在当下语境中,新疆文化对外宣传需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改变传统的宣传推荐方式,用好网络这个媒介,能具体谈谈吗?

    王敏:是的,当下语境中,新疆的文化产品只有参与到现代微媒介传播的主体设计中,才能实现对新疆边缘化形象误读的现实纠偏。

    这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的问题,碍于篇幅,我简单举个例子,2012年5月底,据韩国进出口银行海外经济研究所发表的《韩流出口影响分析与金融支援方案》表明,韩国文化产业出口每增加100美元,就能使韩国商品出口增加412美元。随着各国对韩国产品的好感(这种好感主要来自受众对韩国影视作品中塑造的明星的主观认同)上升,才能附带地增加手机等其他韩国商品的销售。

    由此可以看出,新疆人形象在对外宣传方面所具有的重要经济价值、文化价值乃至政治意义,新媒体时代,作为新疆人形象传播的重要载体迫切需要具有准确受众市场定位与目标群体分析的微影视作品。因此,如何结合新媒体传播语境,挖掘符合网络市场规律的新疆人形象谱系,建构具有现代意识的新疆人物符号体系是新时期新疆文化建设的重要历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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