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与霍尔果斯悦亨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投资拍摄电视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今日获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欢瑞影视的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欢瑞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欢瑞”)与霍尔果斯悦亨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亨影视”)签订了对外投资联合摄制合同。
一、对外投资联合拍摄项目的基本情况
霍尔果斯欢瑞与悦亨影视于2017年5月17日签署了《影视剧[天枢之契约行者]联合摄制合同书》,共同投资拍摄电视剧《天枢之契约行者》(暂定名,下称“本剧”)。其中:霍尔果斯欢瑞投资人民币42,000,000.00元(肆仟贰佰万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5版)第9.2条、第9.3条的相关规定,霍尔果斯欢瑞本次对外投资的联合摄制行为无需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联合摄制的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霍尔果斯悦亨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北京路以西、珠海路以南合作中心配套区查验业务楼8楼8-18-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号阳光温特莱酒店10层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17日
注册资本:叁佰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4MA77795780
法定代表人:钟仙芳
经营期限:2016年11月1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发行;影视娱乐类网络、手机游戏产品的创作、制作、发行;微电影、网络剧制作、发行; 影视策划; 影视文化信息咨询;影视服装、道具、器材租赁;影视剧本创作、策划和影视版权交易;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霍尔果斯欢瑞、陈援及钟君艳夫妇、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该公司并无任何形式的持股行为。
三、合同书的主要内容
(一)剧名:《天枢之契约行者》,本剧长度暂定为60集,每集的标准长度为45分钟(完成片剧名、集数、长度以本剧最终确定发行的版本为准,因本剧剧名、集数、长度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二)悦亨影视确认并保证对本剧的改编及摄制已获得原著作者的授权。
(三)主创:本剧的主创人员(本协议所指主创人员为:执行制片人、导演、制片主任、男女主角、主要配角、摄影、美术、录音、剪辑)由双方共同协商选定。
(四)霍尔果斯欢瑞投资人民币肆仟贰佰万元整(42,000,000.00元)。
(五)双方同意本剧在全球范围内的电视播映发行权(包括但不限于有线、无线、地面、卫星频道等)以及音像制品出版发行权(包括但不仅限于VCD、DVD)、网络信息传播权(包括但不仅限于互联网络、数字电视、手机电视、移动电视、IPTV、VOD等新媒体播映权及发行权)发行工作由悦亨影视全权负责。
(六)双方约定,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剧所获发行净收益按照本协议中双方的最终实际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四、本次联合摄制,霍尔果斯欢瑞至少可以获得约4,200万元的税前利润。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霍尔果斯欢瑞对参与本剧的投资进行过充分论证,认为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且,根据合同书的约定,霍尔果斯欢瑞及欢瑞影视承担投资的整体风险较小。但对欢瑞影视的业绩增长有积极推动作用。
合同书签署后,仍不排除因政策、市场及经营等方面带来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